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芒)安监管罚当〔2018〕综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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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芒市遮放贡米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号 | 533103100002701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王新宁 |
违法行为类型 | 2017年11月21日,州安监局执法队和专家组到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企业没有应急演练记录,没有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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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对你单位作出处人民币玖佰元(小写:9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1-01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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