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玉(消)行罚决字〔2019〕0056号 |
---|---|
单位名称 | 浙江纪驰家居木业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1021000078181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张纪元 |
违法行为类型 | 浙江纪驰家居木业有限公司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案 |
---|---|
行政处罚内容 | 现查明位于玉环县楚门镇胡新村的浙江纪驰家居木业有限公司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涉嫌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二条,决定给予浙江纪驰家居木业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玉环市农业银行(账号:19935101040022465)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玉环市消防救援大队2019年6月27日。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玉环县县公安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6-27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玉环县县公安局
更多>>视频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