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盐公(西)行罚决字[2020]004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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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浙江华洋建设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482000028375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张长洪 |
违法行为类型 | 浙江华洋建设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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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4月5日起,浙江华洋建设有限公司与流动人口邵某某建立劳动关系,超过三个工作日未按时将劳动者信息报送公安机关,同时未告知劳动者主动申报居住登记,于2020年4月27日被公安机关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浙江华洋建设有限公司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农业银行(国库)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浙江省海盐县公安局西塘派出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4-27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浙江省海盐县公安局西塘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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