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绍运政罚〔2021〕00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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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宁波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号 | 330203000064001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吕国 |
违法行为类型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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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5月13日9时20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24绍诸高速鉴湖服务区对浙B0N270普通客车进行了检查,现场人员是姜雷光,车辆所有人是宁波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5月24日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批准立案,并指定承办此案。2021年5月24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姜雷光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同时还取得行驶证原件、驾驶证原件、包车标志牌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从业资格证原件、现场照片、道路运输证原件等相关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宁波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绍兴分行营业部。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5-24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15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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