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南城管综罚[2021]0077-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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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广西圣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50500200006167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张金鹏 |
违法行为类型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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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广西圣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违法分包给个人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参照《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0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B301.62.1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广西圣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0.85%,处以罚款柒仟叁佰壹拾(¥7310.00)元整。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0-19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731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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