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新密国税简罚〔2017〕1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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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河南省利安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1072810000579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李伟 |
违法行为类型 | 逾期申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2016年11月25日至2017年05月15日,申报截止2017年5月25日,逾期申报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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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逾期申报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新密市国家税务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6-09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310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新密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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