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肇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肇住建人防罚决字[2020]0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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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肇东市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号 | 232303100025319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王德良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22条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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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肇东市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宏润湖岸盛景一期、二期、三期项目未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也未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22条和《黑龙江省实施条例》第9条之规定已构成违法。该单位未按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进行改正。根据《黑龙江省实施条例》第27条之规定,应予处罚。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肇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6-04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肇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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