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乐市监处字〔202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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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浙江奇胜电器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382000167380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陈永明 |
违法行为类型 |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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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2019年11月26日已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不合格同批次的51台DZ47LE-32C1630mA1P+N漏电断路器(另有9台备样由检测机构处理);2.罚款1015元。综上所述,建议对当事人处罚款1015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1-03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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