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清环清城罚〔2021〕3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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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清远市耀信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4180000003959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黄耀生 |
违法行为类型 | 清远市耀信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1.我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3月11日到该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车间顶有大量粉尘扬散,未采取洒水措施减少粉尘排放;2.清城区环境监测站于2021年3月15日对该公司厂界噪声检测,根据出具的《监测报告》(清城环测WR字〔2021〕第130号)显示,该公司厂界正门昼间为64.5dB,夜间为65.4dB,已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昼间60dB,夜间50dB的标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没有达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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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我局决定责令该公司改正,两项违法行为共处以罚款伍万元整(¥50,000.00)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5-28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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