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揭)食药监食罚[2015]0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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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揭东县天潮食品厂 |
注册号 | 445221000010184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周书汉 |
违法行为类型 | 揭东县天潮食品厂生产的豆制品“小草鱼(大豆蛋白肉)”和“鹌鹑蛋(大豆蛋白肉)”经检验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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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第八十五条第(一)项、第八十六条第(二)项和第八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5-11-06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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