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东交罚[2019]042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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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东莞市洪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41900000404534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胡志辉 |
违法行为类型 |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在2019年06月02日18时22分在东莞市洪梅镇洪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实施了货运源头单位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的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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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7-22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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