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三管案(大)[202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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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佛山市三水昊通印染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4068300000420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但晓冬 |
违法行为类型 | 经查:依据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移送佛山市三水昊通印染有限公司已建补办事项的函》(佛自然资三函[2021]15号),我局执法人员到佛山市三水昊通印染有限公司进行核查,发现该公司于2014年3月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佛山市三水工业区大塘园天强路3号其公司厂区内建设钢结构的车间L加层这一处违法建筑,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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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23855.22元整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佛山市三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1-29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佛山市三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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