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绍运政罚〔2020〕02J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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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宁波兴北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200000064048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吕晶 |
违法行为类型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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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2020年11月20日10时40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柯桥区杭甬高速柯桥出口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B56689普通客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刘宗德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驾驶员刘宗德驾驶浙B56689普通客车为班车,经营线路为宁波至泗县,车上载客30人,经比对宁波出站单发现,发车站应该为乘客2人,其他乘客为宁波站外揽客28人,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三款,其行为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决定给予你单位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2-10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03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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