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金运罚决字[2020]第33070041201000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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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宁波兴北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200000064048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吕晶 |
违法行为类型 | 宁波兴北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客运经营者(含国际道路客运经营者)不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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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2020年3月25日23时20分,金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G60金华服务区检查发现,张端发驾驶浙B.53270省际客运班车涉嫌不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我局即予以立案调查。现已查明:浙B.53270省际客运班车经营业户为宁波兴北汽车客运有限公司,该车道路运输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客运:省际班车客运,持宁波至安化省际班车客运线路牌。2020年3月25日7时,张端发驾驶浙B.53270省际客运班车,从安化载客发车前往宁波,在安化车站外上车12名到宁波的乘客,收取相应车费后未向乘客提供道路运输业专用旅客车票,当天23时20分途径G60金华服务区时被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查获。我局认为:宁波兴北汽车客运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客运经营者不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金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3-27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金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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