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嘉运政罚〔2022〕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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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宁波兴北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200000064048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吕晶 |
违法行为类型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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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1月25日13时0分,嘉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1522常台高速苏向新塍服务区对浙B55231普通客车进行了检查,现场人员是朱运军,车辆所有人是宁波兴北汽车客运有限公司。1月25日,执法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制作了《现场笔录》。1月27日嘉兴市交通运输局批准立案,并指定承办此案。2022年1月25日执法人员依法对王建设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2022年1月28日对朱运军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同时还取得现场笔录、行驶证原件、当事人驾驶证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从业资格证原件、乘客身份证照片原件、现场照片、道路运输证查询、营业执照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违法行为查询原件、线路牌证明等相关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宁波兴北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嘉兴市财政局财政专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1-28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05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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