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杭运政罚〔2021〕14572 |
---|---|
单位名称 | 宁波兴北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200000064048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吕晶 |
违法行为类型 | 02 |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2021年9月18日浙BX2892客车正在杭州市兴业路208号停靠上客8名准备前往安庆,每人收取车费100元,浙BX2892普通客车为宁波至望江的省际班车,车辆所有人为宁波兴北汽车客运有限公司,现场驾驶员为吴小平,杭州市兴业路208号非该公司经核准的配客站点。执法人员依法取得现场照片原件、标志牌影印件、班线经营核准证影印件、从业资格证影印件、现场笔录原件、受委托人询问笔录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影印件等相关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宁波兴北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杭州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0-09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1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更多>>视频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