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绍运政罚〔2021〕02J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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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宁波兴北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200000064048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吕晶 |
违法行为类型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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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2021年6月23日16时1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柯桥区杭甬高速出口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B3P751普通客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张勇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驾驶员张勇驾驶宁波兴北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所有的浙B3P751普通客车从事宁波到武汉的直达班车,主要途径地为安庆黄梅,中途无停靠站点,但浙B3P751擅自改变线路行至绍兴柯桥,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客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29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1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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