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甬运政罚〔2021〕15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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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宁波兴北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200000064048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吕晶 |
违法行为类型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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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9月8日7时5分,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行政执法人员,在329线173K+800M利时广场西侧对浙B57386普通客车进行了检查,现场人员是杨大未,车辆所有人是宁波兴北汽车客运有限公司。9月8日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批准立案,并指定陈斌、施庆承办此案。执法人员依法取得现场笔录、对杨大未的询问笔录、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整改报告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照片、车票、货单、帐单复印件等相关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宁波兴北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9-26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12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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