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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历史第22 

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萍知法查字[2017]5号
单位名称 萍乡洪城大厦有限公司
注册号 36030011000153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贾发顺
违法行为类型 假冒专利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立即停止销售该假冒专利产品并消除标注的专利标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萍乡市知识产权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17-06-26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萍乡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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