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南城管综罚[2021]003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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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桂林中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50300200011130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唐世馗 |
违法行为类型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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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桂林中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的有关规定,该项目违法擅自施工影响了周边社区群众的房屋质量安全,甚至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产生了威胁,且对主管部门的停工整改处理置之不理,违法情节严重,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廖伸友作为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未积极履职,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参照《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0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B306.12的规定,建议对桂林中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对项目负责人廖伸友按照单位罚款的10%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鉴于案件罚款金额已达到听证条件,建议进入听证程序。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25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3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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