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港工商处字[2015]1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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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港口区精丰钟表眼镜旗舰店 |
注册号 | 450602600019459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钟土贵 |
违法行为类型 |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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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0.11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14万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防城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港口区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5-12-25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115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防城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港口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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