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高消行罚决字〔2021〕00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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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江西新景象陶瓷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60983210002810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廖春华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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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给予江西新景象陶瓷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高安市消防救援大队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01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5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高安市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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