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舟定公(双)行罚决字[2019]513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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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舟山中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900000003886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虞松波 |
违法行为类型 | 舟山中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未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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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11月11日下午,定海区公安分局双桥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舟山中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作为储存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存在一定治安隐患。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本局认为:舟山中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作为储存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存在治安隐患,已构成储存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未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的违法行为。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三款、《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六条、第十九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舟山中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整改并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浙江省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双桥派出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1-13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浙江省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双桥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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