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高峰瓷业有限公司 访客留言 管理档案

信用网址: 16804797.11315.com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成立历史第16 

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眉工商丹行处字【2015】第822号
单位名称 四川新高峰瓷业有限公司
注册号 51142400000298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孙世勇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四款“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规定,构成了在商品外包装上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作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0000元;2、罚款人民币10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青神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15-06-09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青神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分享到:
绿盾在线
×
=合作留言=
绿盾业务合作
×
  • 马先生
    15652211315
  • 黄先生
    1565201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