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运银保监罚决字〔202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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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中心支公司 |
注册号 | 140800000011589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李张海 |
违法行为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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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银行保险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我分局决定对渤海财险运城中支予以警告,罚款0.5万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运城监管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1-04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5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运城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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