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峰环罚字(2020)1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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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邯郸市峰峰峰泰焦化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13040600000754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武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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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壹拾陆万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峰峰矿区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8-10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峰峰矿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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