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栗市监稽产处罚〔2022〕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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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上栗县富兴出口花炮厂 |
注册号 | 360322310003808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林如春 |
违法行为类型 | 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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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不合符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的规定,构成生产不合格的爆竹的行为。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予货值金额一倍的罚款。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5-16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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