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东环罚字[2021]46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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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东莞市东胜实业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41900000183980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陈秋荣 |
违法行为类型 | 2021年7月9日,我局现场检查及调查发现,你单位地处东莞市禁燃区内,2台6t/h燃煤锅炉均使用煤作为燃料,其中1台燃煤锅炉正在使用,产生的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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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我局决定没收你单位上述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并对你单位处伍万元罚款。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2-03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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