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萧公(北干)行罚决字[2021]024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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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杭州萧山宝盛宾馆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18100015873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来振里 |
违法行为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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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3月19日9时多,北干派出所民警在对杭州萧山宝盛宾馆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时,查获服务员邹某2021年3月19日对住宿在该酒店某房间的旅客任某未按规定进行登记,该公司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其行为已构成拒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杭州萧山宝盛宾馆有限公司罚款三千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北干派出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3-19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3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北干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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