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瑞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访客留言 管理档案

信用网址: 17740407.11315.com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历史第21 

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5
单位名称 邯郸市瑞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注册号 13040600000336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赵文庄
违法行为类型 逃避缴纳税款
行政处罚内容 2014年01月0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河北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河北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之规定,对你单位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2014年企业所得税4000.00元的行为,定性为偷税,处以少缴税款数额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合计2000.00元。2015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河北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河北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之规定,对你单位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2015年企业所得税3039.75元的行为,定性为偷税,处以少缴税款数额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合计1519.88元。(二)2015年取得发票12159.00元(6张发票名称项目填写不全),该行为属于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四)款之规定,罚款金额600.00元。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河北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河北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之规定,对你单位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2016年企业所得税25000.00元的行为,定性为偷税,处以少缴税款数额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合计12500.00元。以上应缴款项合计16619.88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峰峰矿区税务局稽查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21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峰峰矿区税务局稽查局

分享到:
绿盾在线
×
=合作留言=
绿盾业务合作
×
  • 马先生
    15652211315
  • 黄先生
    1565201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