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宁综法浦〔2019〕020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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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安徽省阜阳市快捷运输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41200000055089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王国祥 |
违法行为类型 | 《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建设、施工或者运输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城市管理(市容)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建设单位应当与有关主管部门、施工和运输单位分别签订市容环境卫生和安全运输责任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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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行政处罚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南京市浦口区综合执法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0-12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2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南京市浦口区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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