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开(消)行罚决字〔2020〕0018号 |
---|---|
单位名称 | 新余市天麦食品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60500210041400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邹小梅 |
违法行为类型 | 《江西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四条 |
---|---|
行政处罚内容 | 给予新余市天麦食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处罚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7-17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更多>>视频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