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辽丹市监处字〔2019〕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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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丹东华能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21060000404508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李晓霞 |
违法行为类型 |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力金具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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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一、罚款:0.24万元。二、没收非法财物。三、其他(责令当事人停止同类产品的生产,并在正常生产该类产品时,按要求申请复查)。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4-25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24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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