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清)质监罚字〔2015〕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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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濮阳市为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10922000010497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姜为民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按照规定在产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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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未按照规定在产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清丰县工商质监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5-09-10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3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清丰县工商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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