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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华龙建安监罚决字(2017)170003号
单位名称 濮阳市东方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号 410900101021489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李青春
违法行为类型 大气污染防治
行政处罚内容 现场浮土严重,黄土裸露未覆盖,未洒水抑尘。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华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17-06-28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1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华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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