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长县执环罚字【2021】第119号 |
---|---|
单位名称 | 长沙市旭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30102000002476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李文学 |
违法行为类型 | 2021年4月16日21时20分,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湘龙行政执法队执法队员李亚锋、熊彬接群众举报至长沙县湘龙街道中南汽车世界三一路J区21栋08号门面是,发现现场有一名工作人员正在对一辆无牌照货车进行喷漆作业,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作业,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及询问,喷漆作业人员名为黄银耀,是由长沙市旭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临时雇佣进行喷漆作业,该喷漆房面积约24平方米,现场使用的喷漆工具为喷枪、毛刷,现场使用的油漆为五一牌汽车油漆,颜色为欧曼红,特性为油性油漆,此次进行喷漆作业的时间为18:00分至21时20分,现场已安装一台排气扇,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门口仅用彩条布进行遮挡,喷漆作业产生的刺激性气味直接通过排风扇和未密闭的门口直接排放至外部环境,造成大气污染,执法人员现场拍照存证,制作《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并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其带相关资料至本机关进一步进行调查询问。 |
---|---|
行政处罚内容 |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7-12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3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更多>>视频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