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汕澄应急罚〔2021〕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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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汕头市澄海区柏裕玩具厂 |
注册号 | 440583600131828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陈振苞 |
违法行为类型 | 2021年3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汕头市澄海区柏裕玩具厂进行检查,发现该厂存在5项事故隐患,我局立即向该厂发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厂于2021年3月25日前完成整改。2021年4月7日,我局对该厂落实整改指令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显示该厂已落实2项事故隐患的整改,但尚有3项事故隐患未整改。根据复查情况,我局再次向该厂发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厂于2021年4月14日前完成整改。2021年4月12日,汕头市澄海区柏裕玩具厂致电我局称其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申请提前复查。2021年4月12日,我局对该厂整改情况再次复查,复查显示该厂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查,汕头市澄海区柏裕玩具厂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下达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违法事实,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可以给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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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汕头市澄海区柏裕玩具厂的行为违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决定对汕头市澄海区柏裕玩具厂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5000.00(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汕头市澄海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5-07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汕头市澄海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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