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穗黄)食药监食罚〔2017〕P0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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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广州市同湘会饮食有限公司十七分店 |
注册号 | 440112000084205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胥勇 |
违法行为类型 | 当事人的《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范围是中餐类制售(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不含烧卤熟肉制品),“酱萝卜皮”属于凉菜,当事人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凉菜经营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应当悬挂在其生产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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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8元;2、罚款人民币5000元;共计罚没人民币5018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7-14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广州市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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