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葫市监处罚【2021】1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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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葫芦岛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211400400008484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恽鹏洲 |
违法行为类型 | 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存在销售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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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一、罚款为0.0080万元。二、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为0.00073万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2-17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008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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