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江交罚〔2021〕011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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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江门市广立信化工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40782000009260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方镇鹏 |
违法行为类型 | 江门市广立信化工有限公司货运源头单位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违反了《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十二条以及结合《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超限超载)第17项的规定,应予以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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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江门市广立信化工有限公司货运源头单位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违反了《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十二条以及结合《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超限超载)第17项的规定,本单位决定对当事人处以人民币20000元罚款,并责令改正。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30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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