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江交罚[2021]01124号 |
---|---|
单位名称 | 江门市广立信化工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40782000009260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方镇鹏 |
违法行为类型 | 2021年05月10日,粤J54476重型厢式货车在新会大道车站红绿灯路段因超载被新会区公安交警部门查处,经调查,该车次的装载地点是江门市广立信化工有限公司,新会区公安交警把粤J54476超载车辆案件移交我单位。我单位执法人员黄新南、陈永幸于2021年5月12日在江门市广立信化工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取证,在对被询问人进行询问,制作询问笔录后,发现江门市广立信化工有限公司有涉嫌为粤J54476重型厢式货车超标准装载并放行违法行为。当事人江门市广立信化工有限公司使用粤J54476重型货车有货运源头单位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行为。以上事实,有行驶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30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更多>>视频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