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三大综执案[202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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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佛山捷利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40600400000075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林光荣 |
违法行为类型 | 经查,2015年9月,被处罚单位佛山捷利再生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中心科技工业区大塘园A区18-1号的厂房2(建字第440607202100002号)、车间三(建字第440607202100927号)项目,两处建筑在未经验线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被处罚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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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20000元整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人民政府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0-20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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