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博银)罚字〔2017〕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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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新疆博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652700060000120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魏兴国 |
违法行为类型 | 超过期限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撤销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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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对新疆博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款5000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中国人民银行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心支行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0-30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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