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灵市监罚字〔2020〕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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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灵山县福源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泰康堂药店 |
注册号 | 450721200008511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梁柳幸 |
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口罩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不按照规定明码标价销售口罩的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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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4000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灵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2-19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4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灵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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