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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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邯郸鑫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130427000012214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吴少清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税收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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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对你单位不进行纳税申报,2014年少缴房产税45754.41元,印花税53058.10元;2015年少缴房产税136484.74元,印花税34580.50元;2016年少缴房产税74728.96元的行为定性为不缴少缴税款,同时依据《河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之规定,处以少缴税款金额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172303.42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磁县税务局稽查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7-09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磁县税务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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