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舞)安监罚〔2017〕第(0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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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漯河桂馥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11121000010750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李大堂 |
违法行为类型 | 安全设施“三同时”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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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2017年4月10日,执法人员在对漯河桂馥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进行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擅自组织生产,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家总局第36号)第九条,决定给与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人民币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舞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4-19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2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舞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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