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安)市监械罚〔2019〕601号 |
---|---|
单位名称 | 安岳县通贤镇陆青鑫圣大药房连锁加盟店 |
注册号 | 512021600202776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陆青 |
违法行为类型 | 罚款、没收物品 |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经营的“一次性使用咬嘴”1袋(详见《场所/设施/财物清单》);2、罚款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安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5-24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安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多>>视频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