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安)市监械罚〔2019〕601号
单位名称 安岳县通贤镇陆青鑫圣大药房连锁加盟店
注册号 51202160020277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陆青
违法行为类型 罚款、没收物品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经营的“一次性使用咬嘴”1袋(详见《场所/设施/财物清单》);2、罚款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安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24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安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分享到:
绿盾在线
×
=合作留言=
绿盾业务合作
×
  • 马先生
    15652211315
  • 黄先生
    1565201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