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甬镇市监处〔2020〕8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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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宁波市镇海信达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211000038475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周卓琼 |
违法行为类型 | 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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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当事人发布广告内容包含“永不变形”用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属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如下:一、责令停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二、罚款200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4-01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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