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浙湖公路(非)罚〔2019〕0101001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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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长兴青盛钙业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522000078149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郑思明 |
违法行为类型 | 浙湖公路(非)罚〔2019〕0101001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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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车号为浙EE5675的车辆,于2019年07月11日12时28分行驶在高速公路浙苏主线收费站时,被车辆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质量56.91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6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吨,该车超限7.91吨。本单位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车辆信息查询系统调查核实,确定该车车主为郑思明。经事后告知,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理。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8-26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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