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苏盐亭)应急罚[2020]63号
单位名称 盐城市亭湖区城东金洲木器加工部
注册号 32090260008731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赵海霞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警示标识类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12月08日,南洋镇应急管理中心吴杰、刘华到盐城市亭湖区城东金洲木器加工部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等5条隐患,2020年12月09日,与该公司负责人吕金洲询问谈话,吕金洲对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予以认可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盐城市亭湖区应急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16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0.375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盐城市亭湖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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